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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三旧”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局“三旧”改造各项规划与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0〕5302号)要求,市规划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城乡规划工作职责,深入研究,严密组织,根据局“三旧”改造工作动员会精神,成立了领导机构并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积极推进“三旧”改造规划工作。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三旧”改造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朱家栋局长为组长,马清亮副局长、黄锦林副局长、邱二庆副局长、刘斌纪检组长、李钊总工程师和吴贤文副调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我局“三旧”改造各项规划与管理工作,具体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
二、工作分工
1、城乡科具体负责《广东省“三旧”改造工作文件汇编》的收集、整理、编印,分发局系统和各区政府、外围三区一县规划管理、设计部门。
分管领导:马清亮副局长
2、城乡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和规划院,对我市中心城区已编和在编的“三旧”片区有关规划进行清理,规划院具体负责规划资料的整理和汇编,作为“三旧”改造规划工作的基础资料。
分管领导:马清亮副局长
3、城乡科会同直属分局负责我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规划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城乡科负责对外围三区一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工作。
分管领导:马清亮副局长、吴贤文副调研员
4、综合科牵头负责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规划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综合科会同规划院做好有关控规编制简化等技术问题研究(如采用控制单元等)。
分管领导:黄锦林副局长
5、用地科会同设计科、建工科、法制科、直属分局,按照高效、规范、简化的要求,研究制定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报批优化统一规程,包括用地许可手续及其他有关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的优化简化。
分管领导:李钊总工程师、刘斌纪检组长
6、用地科、设计科、建工科、法制科和直属分局负责按照统一审批规程,办理有关“三旧”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和批后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黄锦林副局长、刘斌纪检组长、李钊总工程师、吴贤文副调研员
7、局办公室负责“三旧”规划经费落实,以及有关我局“三旧”改造规划宣传工作。
分管领导:邱二庆副局长
三、工作要求
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重大举措,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策性强,关联度高。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旧” 改造各项规划工作,周密部署,按照工作分工尽快制订有关落实工作方案报局批准实施。凡涉及 “三旧” 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化程序、加快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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