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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分项及办事期限(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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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分项收件资料(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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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乙、丙级资质审核
主办科室:综合科 ( 联系电话:8878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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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限:13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规划设计乙、丙级资质事项申请表》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及单位负责人任命书(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房产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不少于20人)(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单位购买社保人员情况(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申请单位经营状况及业绩(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单位内各项管理制度(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单位购置办公及技术设备情况(发票单据)(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规划设计乙、丙级资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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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资质备案
主办科室:综合科
工作时限:13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规划设计资质备案事项申请表》
申请
项目承接意向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规划编制委托书;或与项目委托签署的合同文本(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单位情况简介(包括本单位技术力量、拟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等)
单位出具参加该项目城市规划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规划设计备案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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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总体规划、专业和专项、详细规划审核
主办科室:城乡规划科 ( 联系电话:88787931 )
工作时限:44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专业和专项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表》
申请
规划设计图纸及说明一式三份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审查意见表》及图纸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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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主办科室:建设用地科 ( 联系电话:88787932 ) 工作时限:3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申办函
项目建议书(复印件)
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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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主办科室:建设用地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申办函
建设用地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1、 划拨用地凭市政府同意安排用地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出让用地凭土地出让合同;
3、历史安排用地凭土地使用权证(包括由产权部门确认产权范围坐标图)
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原件)
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凡与环保、消防、无线电、海监、林业等管理部门有关的项目,应提供各管理部门对用地位置界线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一式六份)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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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主办科室:建设用地科 工作时限:18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申办函
建设用地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凡与环保、消防、无线电、海监、林业等管理部门有关的项目,应提供各管理部门对用地位置界线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一式六份)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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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主办科室:建设用地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规划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申办函
同意变更的有关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①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的凭用地转让合同,②法院裁定的凭裁定书,③单位更名的凭工商部门更名文件
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电子地形图(需重新出具用地红线图的)
原已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新修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一式六份)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表》
(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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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主办科室: 建设用地科 工作时限:18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申办函
土地权属证书及有关文件:
1、已出让的用地凭土地权属证书及有关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用地四至位置需在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地形图上标明坐标
2、未出让的用地凭土地管理部门下达的用地指标及有关文件,用地四至位置需在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地形图上标明坐标
最新测制的1:500或1:1000北京坐标系电子地形图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 规划条件和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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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要点办理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18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城市设计要点事项申请表》
申请报告
市政府有关文件、用地有关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本年度投资预备计划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1:1000)地形图一式四份。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出具规划设计要点及规划范围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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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方案审批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25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城市设计方案审批事项申请表》
申请报告
城市设计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规划初步方案图纸及文字资料一式六份,须满足以下要求:
(1)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2)规划说明及主要技术指标;
(3)以最新测制北京坐标系(1:1000)现状地形图为背景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套(彩色);
(4)重要公建,高层建筑须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彩色透视图;
(5)相应的电子数据一套:图纸为DWG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
(6)规划图应符合有关制图规范。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出具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意见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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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含变更)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25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市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土地权属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旧城改造项目除外)(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当年度投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文件(旧城改造项目应提供旧城改造计划批文)(复印件)
最新测制的1:500北京坐标系现状地形图一份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一式4份(应提供两个比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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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含临时、变更)设计方案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产权资料(复印件)
本年度投资预备计划(复印件)
最新测制的1:500北京坐标系地形图一份(市政管线工程须结合管线复杂程度相应提供物探图)
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图一式四份
注:变更项目应收回原批准文件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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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1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本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
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建施图一式3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
·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1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本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免)
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建施图一式3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
·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14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图纸一式3份
注:须收回原批准的文件及图纸
·建设工地临时设施规划许可(市政)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8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建施图一式3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延期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规划设计科 工作时限:1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事项申请表》
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筑工程须出具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提供的建筑结构安全证明书和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
备注:1.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校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求以最新测制北京坐标系(1/500)现状地形图为背景(彩色),包括规划说明和主要技术指
标,同时附送相应的电子数据一套(图纸为DWG格式,文字为WORD格式)。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应由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应符合制图规范。其中,重要项目应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设计方案。
3.市政建设工程涉及道路、铁路、航运、码头、港口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通讯、环卫、环保等设施(包括管线)的建设,申报资料还应结合项目实际要求予以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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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 联系电话:88787935 )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本年度投资计划(原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土地使用证等产权资料(涉及超容兼容的,须提供国土部门
批准文件)
·人防等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施图(规定应设置景观照明的还须提交景观
照明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房地产开发
项目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测绘单位计算的《房地产面积测绘报告书》(预算)
·规划配套社区办公用房的项目,应提交《无偿提供社区办公用房的承诺书》
注:领取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用地产权资料原件校对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建筑红线图、建施图各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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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本年度投资计划(原件)(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免此资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产权资料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建施图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注:领取许可证时须提供用地产权资料原件校对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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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尚未规划核实项目)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图纸一式三份
·建设规模有改变的,应提供建筑面积明细表,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
测绘单位计算的《房地产面积测绘报告书》预算
·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提供全体准业主的签名同意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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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房屋套型、使用功能规划许可 (已竣工规划核实项目)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产权资料及身份证(产权为个人的)(复印件)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1:500或1:1000地形图一式一份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改变后)一式三份
·建筑面积明细表或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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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延期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临时建设项目须提供原建筑设计单位或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安全证明书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延期审批意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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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施及招牌设置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产权资料及身份证(产权为个人的)(复印件),租赁的产权必须提供经产
权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业主同意设置的证明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地形图1:500或1:1000一式一份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一式三份
·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注:招牌设置仅提供第1、2项材料,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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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工程及立面装修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房屋产权资料及身份证(产权为个人的)(复印件),租赁的房屋必须提供
经房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业主同意设置的证明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1:500或1:1000地形图一式一份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一式三份
·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注:景观照明工程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筑立面装修、招牌设置事项审批表》及图纸各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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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建施图一式三份(含总平面布置图)
·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提供道路等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工程预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注:临时设施不得采用钢筋砼等结构形式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规划许可审批意见》及设计图纸一份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许可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建筑性质:临时建筑,不计算建筑密度、容积率。不作为房地产部门确权的依据。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以楼梯全体业主为申请单位(需提供全体业主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校对)
·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文件;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需征得小区(国土部门予
以总确权范围)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意见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1:500或1:1000地形图一式一份
·有资质设计单位图纸(一式三份)和建筑面积计算表
注:建筑性质为临时建筑,不计算建筑密度、容积率,不作为房地产部门确权的依据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图审查(含变更)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建设用地批准书》
·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式四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规划红线图和审批表)(复印件)
·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初步设计方案图一式四份
·透视图或建筑模型
注:变更的须收回原批准的文件及图纸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审批方案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临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图审查
主办科室:建设工程科 工作时限:20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
·《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用地规划红线图和审批表)(复印件)
·最新测制的北京坐标系1:500或1:1000地形图
·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初步设计方案图(含总平面设计图)一式四份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审批方案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
备注:1.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校对。
2.办理时限为20工作日,如需公示、报上级审批、相关部门会签、听证的,办理时间顺延。
3.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方可领取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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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验、复线办理
主办科室:监督所 ( 联系电话:88628035 ) 工作时限:3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验、复线申请表》
验线需提交定线图一份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项目验、复线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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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办理
主办科室:监督所
工作时限:9工作日
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资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