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规信〔2010〕51号
林先生(IP:58.255.187.122):
您好,您通过我局公众网站“局长信箱”发来的《违法建房举报》的信件悉。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你在信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今年4月19日,我局就曾接到市民举报并前往现场勘查,经查,中山路北一街1号(原海军宿舍)西侧场地正在施工的基建工程未经我局规划行政许可,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已于4月26日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违法建设执法监察告知函》(汕规函〔2010〕383号),提请该局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并持产权依据及相关图纸资料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将以上情况通报了市法制局和金平区人民政府。有关情况您可直接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
特此答复。
二○一○年七月六日 |